一、继续教育的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本市从事生物医药、化学制药、中药、医疗器械制造、医疗器械临床以及服务生物医药技术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范继续教育工作的程序,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本指南。
二、继续教育的目标
根据本市生物医药行业发展需要以及企业对生物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以创新和提升能力为目标,改善生物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知识能力结构,培养高层次、实用型、复合型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管理人才,通过开展生物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多样化的知识培训、研讨、信息交流等活动,促进本市生物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更新、专业素质提升和创新能力发展,使之成为推动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生力军。
三、继续教育的对象
本市生物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象为本市从事药品研发、药品制造、医疗器械制造、医疗器械临床医学工程以及为生物医药专业领域提供技术服务等专业技术人员。
四、继续教育的课程设置
(二)培训课程设置
2017年生物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公需科目》和《生物医药基础知识》两个模块:
《公需科目》内容主要由《项目管理》、《知识产权》和《创新知识》等相关公需科目组成,由上海市继续工程教育协会负责报名、培训,查询网站(http://www.sacee.org.cn/)。
《生物医药基础知识》内容分别由“生物医药基础必修课程”和“生物医药基础选修课程”二部份组成。其中《生物医药基础知识必修课程》由上海市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培训,上海医药职工大学负责培训实施;《生物医药基础知识选修课程》由各行业协会(分会)负责组织培训。主要内容包括:生物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需要了解的各专业领域的相关理论、知识、政策、行业发展趋势等。
(三)其他形式
1、在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考取有关院校、接受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含自学考试者)并高于原学历的学历教育者,凭毕业证书,经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公室同意,可免修继续教育3个学时。
2、参加本市生物、医药、中药、医疗器械、临床工程医学会等机构举办的有关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和临床工程医学等学术论坛、高级研修班等知识更新项目课程的,可获得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
3、参加由上海市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举办的《生物医药基础知识必修课程》以及由各行业协会(分会)负责组织举办《生物医药基础知识选修课程》,可获得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继续工程教育协会有关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为90个学时,其中由市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组织的公需科目培训课程为30个学时;每半天按3个学时计算。
4、为进一步鼓励生物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凡在《上海医药》、《中成药》、《外科研究与新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学进展》等以行业为特点的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或在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获得前三名奖励者,可免修《生物医药基础知识选修课程》3个学时课程,上述免修学时数,须经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认可。
五、继续教育的要求
2017年生物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用学时管理,以五年为一个周期。
1、参加2017年度工程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申报职称系列要求,必须完成指定公需科目培训课程;
2、参加由上海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委员会组织举办的2017年《生物医药基础知识必修课程》须完成30个学时,学员通过上海医药职工大学网上学习平台-“医药之大”(http:// www.yiyaozhida.cn)完成注册、缴费,借助网络视频方式完成当年规定学时课程培训;
3、参加由各行业协会(学会)组织举办的2017年《生物医药基础知识选修课程》须完成30个学时课程。
4、参加2017年上海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全部纳入市继续工程教育协会认证注册,取得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数,可在上海市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网站上凭个人身份证号码查询继续教育学时信息。
5、本市生物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由各行业协会(学会)举办的《生物医药基础知识选修课程》取得的学时可互认。
6、完成2017年度上海市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人员规定学时课程,可作为当年申报本市工程系列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必备条件之一。
六、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本市生物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由上海市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上海医药行业协会、上海生物医药行业协会、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上海中药行业协会、上海医学会临床医学工程分会、上海市生物医学工程学会、上海医药职工大学等有关机构协同承办。
七、收费与培训地址
每年《生物医药基础知识必修课程》、《生物医药基础知识选修课程》收费参照各行业协会(学会)和学院培训课程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查询各行业协会(学会)等网站并咨询。
八、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1、上海市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公室负责组织《生物医药基础知识必修课程》,上海医药职工大学负责培训实施。今年必修课程改面授为网上学习方式,按照《生物医药基础知识必修课程学习指南》完成注册、缴费及学习。“学习指南”见上海医药职工大学网页-“医药之大”(http:// www.yiyaozhida.cn),联系人:季老师,电话:62524558;
《生物医药基础知识必修课程》和《生物医药基础知识选修课程》学时查询联系人:高萍,电话:65040111;
2、上海医药行业协会、上海生物医药行业协会、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上海中药行业协会、上海医学会临床医学工程分会、上海市生物医学工程学会负责各自《生物医药基础知识选修课程》报名和培训。具体时间询问各行业协会(分会)
各行业协会(学会)培训日期咨询电话:
(1)上海医药行业协会(凤阳路250号4楼)联系人:范小俊,联系电话:63591373。
(2)上海中药行业协会(福州路107号235室)联系人:吴雅君,联系电话:63216177。
(3)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肇家浜路446号2号楼701室)联系人:朱维㾾,联系电话:61248288*110。
(4)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张江高科技园区碧波路500号305室)联系人:陈旭,联系电话:50803610,13917121396。
(5)上海医学会临床医学工程分会 (北京西路1623号)联系人:徐英,联系电话:62187346
(6)上海生物医学工程学会,联系人:王秀珍,联系电话:13816398354。
3、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务必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和学位证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上海市生物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