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0671.1—2009《睡眠呼吸暂停治疗?第1部分:睡眠呼吸暂停治疗设备》
YY 0671.1—2009为睡眠呼吸暂停治疗设备专用安全标准,适用于治疗睡眠呼吸暂停的呼吸机。睡眠呼吸暂停治疗设备预期主要用于家庭环境中,由非专业操作者使用;也可用于医疗机构,预期通过向患者呼吸道提供治疗性呼吸压,以减轻患者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症状。YY 0671.1—2009是GB 9706.1《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的配套专用安全标准。
YY 0671.1—2009规定了睡眠呼吸暂停治疗设备的基本安全与主要性能。除家庭环境中使用的呼吸机的常规要求外,该标准还强调对噪声的要求,要求随附文件中说明设备的噪声。此外,标准还要求在不需要其他附加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最大限度降低二氧化碳重复吸入的风险。
YY?0042—2018《高频喷射呼吸机》
YY 0042—2018为高频喷射呼吸机专用标准,适用于呼气和吸气均呈开放状态的高频喷射呼吸机。此类呼吸机能在气道开放的状态下,以60次/分以上的通气频率使气体呈喷射状进入患者气道。高频喷射呼吸机适用于在医护人员的监控下,供需要呼吸支持、呼吸治疗及急救复苏的患者使用。YY 0042—2018规定了高频喷射呼吸机的基本安全、性能、标记和制造商提供的信息等要求。
YY?0600.4—2013《医用呼吸机?基本安全和主要性能专用要求?第4部分:人工复苏器》
YY 0600.4—2013为人工复苏器专用标准,适用于人工复苏器。人工复苏器常被称为简易呼吸器或简易呼吸球(囊),靠操作者按压设备上的压缩单元实现肺部通气,用于为呼吸不充分人员提供肺通气。人工复苏器常被用作呼吸急救设备或呼吸机的替代通气方式。
YY 0600.4—2013规定了人工复苏器的要求,主要包括接头要求、输送氧浓度、呼吸阻抗、患者阀泄漏、死腔和重复呼吸、通气性能、标记和制造商提供的信息等。
YY?0600.5—2011《医用呼吸机?基本安全和主要性能专用要求?第5部分:气动急救复苏器》
YY 0600.5—2011为气动急救复苏器专用标准,适用于气动急救复苏器。此类设备以压缩气体为动力源,预期给突发呼吸困难的人员在复苏中提供肺通气。此类设备用于急救场所,由操作者连续监控。
YY 0600.5—2011规定了气动急救复苏器的专用要求,主要包括接头要求、贮存和工作条件影响、机械振动(坠落、防溅、浸水)、尺寸和质量、气源要求、通气要求(输送氧浓度、自主呼吸阻抗、死腔)、通气性能(输送容量、压力限制、吸气流量等)、标记和制造商提供的信息等。
麻醉设备
麻醉方式分为静脉麻醉和吸入麻醉,本文仅介绍吸入麻醉设备标准。典型的吸入麻醉设备是麻醉机,麻醉机是麻醉医师实施吸入麻醉时使用的设备。我国麻醉机的制造起始于20世纪50年代,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现代麻醉机也被称为麻醉工作站或麻醉系统,日益趋于精密、方便、完善和安全。
主要标准
GB?9706.29—2006《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麻醉系统的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GB 9706.29—2006为麻醉系统专用安全标准,适用于麻醉系统。麻醉系统通常由麻醉气体输送系统、麻醉呼吸系统和必需的监护装置、报警系统和保护装置组成,也可以包括麻醉气体输送装置、麻醉呼吸机和麻醉气体净化系统和与它们相关的监护装置、报警系统和保护装置。
GB 9706.29—2006规定了麻醉系统作为整机的要求和作为麻醉系统组成部分的单个装置的要求,还明确了选配装置和相应监护装置、报警系统及保护装置的要求。
YY?0635.1—2013《吸入式麻醉系统?第1部分:麻醉呼吸系统》
YY 0635.1—2013为麻醉呼吸系统标准,适用于麻醉呼吸系统。麻醉呼吸系统由管道组件和接头组成,可以向患者输送混合气体和运送来自患者的混合气体。
YY 0635.1—2013规定了麻醉呼吸系统循环吸收组件、排气阀、吸入和呼出阀的要求,以及组成吸入式麻醉系统的麻醉呼吸系统部件的要求。
YY?0635.2—2009《吸入式麻醉系统?第2部分:麻醉气体净化系统开传递和收集系统》
YY 0635.2—2009为麻醉气体净化系统标准,适用于麻醉气体净化系统中的传递和收集系统。麻醉气体净化系统中的处理系统以及医用气体管道系统不适用于该标准。
YY 0635.2—2009主要规定了患者和环境的保护(压力、感应流量和溢出)要求、接口要求、吸取流量、标记和制造商提供的信息等。
(摘自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