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药监局出台《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近日,从黑龙江省药监局传来消息,为全面提高全省应对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强化全省医疗器械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该局制订的《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已正式印发实施。
  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预案》把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包括特别重大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Ⅰ级)、重大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Ⅱ级)、较大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Ⅲ级)和一般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Ⅳ级)。
  《预案》明确,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预防为主、依法处置”的原则;建立健全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高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成立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辖5个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常态化开展风险分析评估,强化监测、预警、报告等程序。
  《预案》强调要增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发挥作用,按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和应急措施,促进平战结合,建立长效机制;要强化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专家队伍能力建设,为事件调查、风险评估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预案》还要求,各市(地)药监部门要制定辖区内较大和一般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届时能迅速开展应急处置。
  下一步,黑龙江省药监局将加强宣贯工作,积极推进全省医疗器械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同时借鉴国家及各省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经验和演练成果,进一步优化应急预案,逐步建立具有特色、符合实际、快速高效处置的医疗器械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摘自中国食品药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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