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持有《软件合格证书》的公司的计算机系统进行辅导的通知

各相关软件公司 :
    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保持已经取得《软件合格证书》的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软件符合现行法规的要求,协会软件评估工作组决定,对已经发证尚未到复评日期的软件按照新《条例》要求进行一次辅导(时间另行通知),以便各相关公司软件在系统升级过程中更深入地了解法规要求,少走弯路,达到新《条例》进行规范化升级的效果。
    持证软件应符合现行法规要求,请各相关公司继续关注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系统中相关功能。
    本次辅导后,有意愿的企业可以提出复评申请,如通过评审,合格证书有效期自然延续。

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2021年10月25日


(协会经营工作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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