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上海市商业联合会
上海市企业联合会
关于开展第五届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本市各企业集团、行业协会、区商业联合会、区企业联合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2020 年 7 月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着力强化“四大功能”、持续打响“四大品牌”,充分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产业能级提升,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公布本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知》(沪纠办〔2010〕5 号)中关于“上海市工业商业领军人物”作为保留项目的规定,在市经信委、市商务委等委办指导下,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简称“市工经联”)、上海市商业联合会(简称“市商联会”)和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简称“市企联”)决定开展“第五届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评选活动。
诚邀各企业集团、行业协会、区商业联合会、区企业联合会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家参与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本次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企业可为主要经营者提出申报,并由各企业集团、行业协会、区商业联合会、区企业联合会等组织推荐:
1. 在本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三年以上的工业(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及在线新经济产业)和商业(包括零售业、批发业、现代物流业、服务业及各种新业态)企业,所经营的产业符合上海产业发展方向;企业的创新能力、经营业绩、产品或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节能减排在同行业(行业范围可包括大、中、小类别)中均名列前茅;鼓励不同所有制企业积 极申报;
2. 被推荐人有突出业绩,对推动行业发展、引领产业作出重大贡献,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在全市乃至全国有一定的知名度;或者其领导的企业在发展在线新经济和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具有突破性业绩,在行业中起到领先推动作用;
3. 被推荐人坚持以改革和创新精神带领企业走观念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实现科学发展之路;
4. 企业遵纪守法,履行社会责任,被推荐人坚持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形象和人格魅力。(评选标准另行制定,参见附件 1、2。)
二、否决条件
1. 被推荐人所在企业近三年内发生过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产品(商品)出现严重质量、食品安全问题或因违法违规受到市场、环境、安全、劳动等监管部门处罚。
2. 被推荐人所在企业存有不良信用记录。
3. 被推荐人自身曾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追究责任。
三、评选程序
1. 申报
各企业集团、行业协会、区商业联合会、区企业联合会根据评选基本条件中各款要求,组织、推荐企业家参与评选,并于 10 月 25日前将填写的《“第五届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申报与推荐表》(可从市工经联、市商联会、市企联网站上下载)和被推荐人事迹材料交至评选办公室。需同时提交书面和电子版。评选办公室由市工经联、市商联会、市企联合署办公。
2. 预审
评选办公室在收到推荐单位提交的《申报与推荐表》和被推荐人事迹等材料后,对材料进行预审,确认被推荐人是否符合基本条件(10 月下旬)。
3. 初审
评选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材料进行初审,在初审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11 月中旬)。
4. 终审
评选办公室将初审入选名单交评选委员会进行终审。评选委员会由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政府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领导、专家学者等组成(12 月上旬)。
5. 公示
评选办公室将经评选委员会终审后的名单,在主办单位网站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7 天(12 月下旬)。
6. 宣传
对当选的“领军人物”通过主办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有关媒体进行宣传介绍(12 月下旬)。
7. 表彰
评选委员会将举行颁奖仪式,对当选的“领军人物”进行表彰(次年第一季度)。
四、联系方式
本通知、《申报与推荐表(附件 3)》以及往届评选情况等信息请在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上海市商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联合会网 站 上 查 阅 和 下 载 。 网 址 : www.sfeo.org ; www.sca.org.cn ;www.shec.org.cn。
联系人:
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沈桑杰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西中路 181 号 106 室
邮政编码:200002
联系电话:63292808 17317325673 传真:63292831
电子邮件:4502920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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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业联合会 杨玉海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闸路 945 号 315 室
邮政编码:200041
联系电话:62182070 13601835769 传真:62710997
电子邮件:439322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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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企业联合会 刘黎明
联系地址:上海市共和新路 2623 号 4 楼
邮政编码:200072
联系电话:56031119 13651630306 传真:56030592
电子邮件:llm@shec.org.cn